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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开发者常见的开源软件协议的分析与介绍_gpl30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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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源GPL协议。

加广告不违背GPL协议。
GPL描述的是源代码相关的限制,你要做的就是确保源代码是放在GPL下的(不是光开源就可以了)。一般的做法是在每个源代码文件开始位置添加一段声明(头文件和源代码相关脚本一般不用,详细要求见GPL协议末尾),并且在源代码根目录放上一份完整的GPL协议文本(这个完整的协议文本是不是必须的,不清楚,对文件名有没有要求,不清楚)。特别注意(容易被忽略):部分GPL软件要求在引用代码时注明代码来源,如果引用了一个软件组件的大部分(看重要性,不是看文件大小)内容,可能还有要求,不得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修改其名称、作者等信息(不能拿别人的软件,稍作修改,然后声称这是自己写的,这对具有某个完整功能的程序片段同样适用)。原作者可能还有其他要求,一定要重视(一般在该软件的代码根目录或文件起始位置就能找到这些条款)。

细节说完了,下面有一点不容易忘记,但不得不提:只要自己的软件不对外发布,可以不管GPL,不过对外发布时,一定要保证别人可以随时免费得到源代码(“我的软件放到GPL下了,要源代码的来我家拿,路费1000元自己解决”不知道可不可以)。

GPL协议并不是太长,一个小时内完全可以看完,还是花时间弄清楚吧,最好是看GPL原文(翻译的可能会偏离原意)。许可协议是软件开发的一个重要内容,不是搭头,需要重视。

如果违背了这个协议,并且被“有关部门”发现了(没发现自然没人找你),一般会给你来一份警告,你只要立即停止自己的项目(停止提供软件发布和相关支持)或将项目放到GPL下面就可以了(自己的名声有损是没法避免了),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如果警告时就要求作出一些表示,那就要看你自己愿意公了还是私了)。如果在警告后,没有及时作出上面的回应,那你将会受到的处罚可能就要看法官的意思了。

补充:修改代码中的函数名,类名甚至它们的具体实现都可以。

linuxkernel采用的许可证协议是

GPL协议。Linux是一种开源电脑操作系统内核。它是一个用C语言写成,符合POSIX标准的类Unix操作系统。linuxkernel采用的许可证协议是GPL协议,Linux最早是由芬兰LinusTorvalds为尝试在英特尔x86架构上提供自由免费的类Unix操作系统而开发的。该计划开始于1991年,该计划的早期有一些Minix黑客提供了协助,而全球无数程序员正在为该计划无偿提供帮助。

几种开发者常见的开源软件协议的分析与介绍

本文主要是针对几种开发者常见的开源软件协议的分析与介绍。
  Mozilla Public License
  MPLLicense,允许免费重发布、免费修改,但要求修改后的代码版权归软件的发起者。这种授权维护了商业软件的利益,,它要求基于这种软件得修改无偿贡献版权给该软件。这样,围绕该软件得所有代码得版权都集中在发起开发人得手中。但MPL是允许修改,无偿使用得。MPL软件对链接没有要求。
  BSD开源协议
  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于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 当你发布使用了BSD协议的代码,或则以BSD协议代码为基础做二次开发自己的产品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2. 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软件,则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3. 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
  BSD代码鼓励代码共享,但需要尊重代码作者的著作权。BSD由于允许使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代码,也允许使用或在BSD代码上开发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因此是对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而很多的公司企业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候都首选BSD协议,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开发。
  Apache Licence 2.0
  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该协议和BSD类似,同样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同样允许代码修改,再发布(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需要满足的条件:
  1. 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cence
  2. 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再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
  3. 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和其他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
  4.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一个Notice文件,则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带有Apache Licence。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以表现为对Apache Licence构成更改。
  Apache Licence也是对商业应用友好的许可。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修改代码来满足需要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销售。
  GPL
  GPL许可证是自由软件的应用最广泛的软件许可证,人们可以修改程式的一个或几个副本或程式的任何部分,以此形成基於这些程式的衍生作品。必须在修改过的档案中附有明显的说明:您修改了此一档案及任何修改的日期。您必须让您发布或出版的作品,包括本程式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内含本程式的全部或部分所衍生的作品,允许第三方在此许可证条款下使用,并且不得因为此项授权行为而收费。
  LGPL
  Linux就是采用了GPL。GPL协议和BSD,ApacheLicence等鼓励代码重用的许可很不一样。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码做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能用免费的各种linux,包括商业公司的linux和linux上各种各样的由个人,组织,以及商业软件公司开发的免费软件了。
  GPL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只要在一个软件中使用(“使用”指类库引用,修改后的代码或者衍生代码)GPL协议的产品,则该软件产品必须也采用GPL协议,既必须也是开源和免费。这就是所谓的”传染性”。GPL协议的产品作为一个单独的产品使用没有任何问题,还可以享受免费的优势。
  由于GPL严格要求使用了GPL类库的软件产品必须使用GPL协议,对于使用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商业软件或者对代码有保密要求的部门就不适合集成/采用作为类库和二次开发的基础。
  其它细节如再发布的时候需要伴随GPL协议等和BSD/Apache等类似
  Public Domain
  公共域授权。将软件授权为公共域,这些软件包没有授权协议,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使用它。
  zlib/libpng
  只要不误传该软件的起源并保留原始发布的公告,任何人可以以任何目的使用该软件,包括商业应用
  Artistic许可使作者保持对进一步开发的控制。
  MIT
  MIT是和BSD一样宽范的许可协议,作者只想保留版权,而无任何其他了限制。也就是说,你必须在你的发行版里包含原许可协议的声明,无论你是以二进制发布的还是以源代码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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