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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西族史〔23〕:清代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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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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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向兰坪老盐矿的古道


第五节 清代经济的发展

清雍正初年,丽江改土归流后,废除了木氏庄园14处,革除了封建农奴制,由上而下开始了领主经济向地主经济过渡。同时,汉族官员和士兵、商人、文人先后进入纳西族地区,以及纳西族文人、商人的外出,促进了丽江经济的发展。

一、农牧业

清代农田水利又有进一步的发展。七河有管学宣督促村民修的五村渠。九河原来水闸被水淹没,田亩久荒,同治四年(1865年)开挖涸出田十分之三。光绪九年(1883年)丽江知府捐款修濬,并建坝拦水以除水患。今香格里拉县城东北部各条小河遇雨常泛滥,后因势利导汇入西山之下草湖,入落水洞,水患始平。乾隆初年,丽江知府江峤组织永北羊坪河筑坝,沿山沟90余里引水灌田。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通判顾恩绥修永春河堤,低下之田得以灌溉。此外,各地都修了小型水沟、河闸等,单剑川州就修了4条沟、3个塘坝,以及金龙河堤和横跨海尾河的百节枧槽等[1]。

当时耕作方式仍然是“二牛挽前、中压、后驱,平地种豆麦,山地种荞稗,弃地种蔓菁”,稻分红、白、黑三色,沿江产之粱分红、白二色,产石鼓一带地方[2]。“旱地荒山遍植荍(荞),民间多食荍,磨面制成饼,呼为粑粑,想即饽饽也,远行力役之人,俱携此为行粮,食时于山沟内取凉水饮之。边民之苦如此。”荞分苦、甜两种,“只播种,任其自生自长,不复移种;稗则播种,分苗与禾稻同”。“西北近藏之地种青稞,近似麦而色青”,丽江日见厂产的西瓜和百合“最佳”[3]。此外,茯苓、黄连等药材也很有名[4]。

畜牧业也有一定的发展,《滇南闻见录》称:

丽江食羊者多,每日市中宰羊数十头,黑白不一。有一武弁收买黑羊耳皮,积日累月,集成马褂,薄如纸,其毛似有若无,光洁如镜,甚可观。

丽江有琵琶猪,将整猪去头足大骨,四足折叠于腹内腌之,压令扁如琵琶。其色甚异,其名甚奇,煮而食之,颇似杭州之加香肉,味淡,盐贵故也。

这种琵琶猪,永宁一带纳西族摩梭人至今仍然这样做。而豆叶粉是重要饲料,即“收割蚕豆时,将青叶取下晒干,鞭为粉,贮于仓,以之养猪,猪极肥美,多则粜卖,名为豆叶粉”[5]。


洛克 摄

二、工矿业

清代丽江手工业和采矿业比较发达。

民间手工业如织麻布:“夷人衣服纯用麻,最存古意,系自织,幅只五六寸宽,制服甚短小,不足御寒,冬时向火度日。间有穿长袍者,名为‘楚霸’(藏语),是夷人之大服也。”

制铜业自明以来较发展,“滇省产铜,民间铜器最多,虽小户必有茶壶、水罐之类,曾于丽江见河干者用铜水桶,颇觉富丽”[6]。

纺织作坊在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出现,当时知府庄粤台“以丽不识纺绩,捐俸设构房,于玉音楼购器物,令子弟学习,民多便之”[7]。(道光)《云南通志》称,丽江“妇女初习纺织,近日府城内外,各仿立机坊,竞相师法,纺织之声,延而渐广”[8]。

(一)金矿

丽江府属多为金沙,沿金沙江以沙土淘沙而得。永北(胜)金沙江厂,康熙二十四年(1684年)开。每金床一张月纳课金1钱,额课金7.26钱。中甸麻康金厂,乾隆十九年(1754年)开,在咸丰,同治年间极盛。还有天生桥厂,后战乱停。丽江住古厂、岩瓦厂、维西江马厂亦出过金。金课向来较重,反而限制了发展。“永北(胜)滨江之区,向以淘金有课”,“淘金者,每日或有或无,不能必得,即得金,亦有少无多,且为质甚微,易于欺隐,若计金收课,必不敷额,以至官为赔累,故课人不课金。每晨赴河滨淘金者,先按人抽课若干钱,至金有无计也;而淘金者以此裹足不前,惧无金而徒出课耳”。[9]

(二)银矿

中甸三坝安南厂,乾隆十六年(1751年)开,每银1两,抽课1钱5;丽江西南回龙厂,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开;宁蒗白牛厂,道光十一年(1831年)开。纳西族地区以产银出名,元即有课银,明代亦征发,清乾隆、嘉庆年间,回龙、安南等16矿“皆盛极一时”[10]。

(三)铜矿

丽江老君山、回龙厂、武都林、四十里阱、黑白水、瓦烈里、江东里、永胜老得宝厂等铜矿较多。回龙厂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开,盛时年出铜五六万斤,老君山盛时年出铜36000斤。得宝厂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开,嘉庆年间旺时年出铜120万斤,曾专运北京。炼铜技术亦有发展,据说:“铜自矿中炼出,倾成圆饼,质坚实,黑色为下,高者紫色,名紫板,又加炮炼几次,质愈净,铜愈高。揭成圆片,甚薄而有边,红光灿烂,掷地金声,形色似煮熟蟹壳,故名。工费较高,送至京局,易于椎碎入炉,解京之铜,每岁正额六百余万斤。”[11]此外,当时亦能炼出铜合金,如白铜等。

此外,丽江亦出产水银、水晶石、玉石、琥珀、石棉、硫磺、天然碱、硝石,以及铅、铁等。


但当时最重要的是盐业生产。盐矿主要集中在丽江府属的兰州(今兰坪)、剑川等地的丽江、老姆、弥沙、乔后、喇鸡鸣等井,这些井在唐南诏时就已开采,但清代有很大的发展。例如,丽江、老姆二井在雍正二年(1724年)又新辟岩古井、细泥井、漆井、火须井、高轩井、卤水井、日期井等井区,一般硐门高阔五六尺,硐长二十余丈,曲折入硐,卤水与矿石同煎,含盐量很高,煎100斤盐需柴270~280斤,雍正初年,出盐451860斤,“继因该井盈溢”,雍正六年(1728年)煎盐641094斤,乾隆初年,出盐546580斤,嘉庆初年,出盐648000斤,道光年间,出盐648000。盐价每百斤2.6~3两银。每个盐井之盐行销地方有一定的范围。这两个井销丽江县34万多斤,剑川20多万斤,而“该井邻傈僳、巴苴(普米)、俅人(独龙)、怒人等类附近街市,买卖不知用钱,煎盐不给薪本,惟以煎盐斤半给各灶作薪,与夷人换易柴枝、杂粮,以资煎煮用度”[12]。

盐课是历代王朝主要财源之一。每百斤盐征税银3两左右,丽江、老姆二井清雍正六年(1728年),每百斤税银2.1两,实征税银5876.6两,清代中叶,每年征税银6475.2两,清末约1300两。

中甸、维西、德钦边远民族地区食盐很困难。据称:“中甸、维西外私(盐)充斥,运价奇昂,商贩皆以赔累为惧不敢承运”,“维西厅地方夷民杂居,沿江居民向食四川巴塘所产沙盐,其盐入滇,必由阿墩子经过,前清时,由维西通判设税抽收,每盐100筒重100斤,抽收盐税一筒,重1斤”[13]。


兰坪老盐井遗址


三、商业

清初,丽江据说有四个街子:“共本支”“衣古支”“拉沙支”“路古支”。共本支、衣古支可能就在今古城,拉沙支在今黄山哨坡脚,路古支在今古城南面。每条街有四五十户人家二三百人,且有少数店铺,平时人少,在街期(农历每月初二、十六)则热闹异常,搭棚摆摊的很多,附近各族人民都前来赶集。[14]

改土归流后,古城作为丽江府所在地发展更快,成为商业主要市场。据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丽江知府吴大勋所记“丽江街市”称:

郡城西关外,有集场一所,宽五六亩,四面皆店铺。每日巳刻,男妇贸易者云集,薄暮始散,因逼近象山,山水流澌入市,然后东注于溪湖,市廛之民向以泥泞受困,余思另辟一沟,使水从市外行;非不便民,惧于街市风水不利。因谕街旁众铺,各就门面铺砌石街,于进水之口筑一小闸,晨则下闸阻水不得入街,暮则启闸放水涤场使净,俾入市者既免于泥泞,又免于尘埃。而水仍由市流行,当无所碍,各铺家所费无几,而便益于无穷,城乡之民无不感患焉。[15]

在周边地区,从清代至民国初年许多集市逐步形成,许多纳西族商人和群众积极参与了物资交流活动。例如:

兰坪营盘街,居民七八十户,殷实者多。“街逢五日一市,四方商旅来者极众,怒子尤多。携黄连、贝母、茯苓、沙金、木耳、漆油、酥油、麻线等物到此交易,而古宗(藏族)、麽些亦不少,为澜沧江两岸之第一互市场。”

怒江边落木登(鹿马登),“每年七月互市一次,怒、俅(独龙族)各种人及澜、潞(怒)两江东西岸之人,并丽、鹤、剑、兰、中(甸)、维、云龙之山货商人会集于此”。“交易之货为麻布、漆油、黄连、冬虫夏草、贝母、木耳、香菌、白生、青皮、麻线、鹿茸、麝香、熊胆、蟒胆、虎豹皮骨之类。”[16]

其他如历史悠久的大理三月街、鹤庆松桂会(七月二十五日前后)、洱海渔潭会(中秋节前后),都是滇西北各民族的贸易盛会。

丽江于民国初年创办的三月、七月骡马会也是物资交流中心之一。此外,石鼓街、九河街以及鹤庆逢密街、永胜县城、金官等,都是纳西族与各民族进行经济交流的集市。

丽江与西藏贸易也有发展,在嘉庆年间,纳西族商人李悦(李荫孙)曾到拉萨做生意,很有名气,被称“匆本”(老板)[17]。至清末,贸易发展更快。



杨杰宏在龙蟠发现的乾隆56年(1791年)《三甲义田簿》

四、土地的典当与买卖

丽江府户口在嘉庆年间,“男妇大小共三十一万七千三百五十九名,口计五万五千二百四十九户,又屯民男妇大小共三万三千二百七十七名,口计五千八百五十八户”。

“田地四千四百九十五顷六十五亩有奇,额征地丁正杂银六千六百三十两一钱六分,米一万二千七百六十八石八斗七升四合五勺。”[18]

从以上数字看,人均耕地1亩多。但这些耕地占有不平衡。

寺庙占有一部分。据雍正十三年(1735年)万咸燕统计,关帝庙有67亩,文昌宫15亩,观音阁29亩,福国寺1141亩,大宝积宫18亩,指云寺672亩,大觉宫10.9亩,祇园寺102亩,合计有2054.9亩。[19]这些土地都租给农民去种。

占有土地最多的是福国寺。总共谷麦杂粮等项年共收租538.65石,钱6500文,开支也大,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止,共有僧众172名,每名给粮1.98石,每年供给散口粮340.56石。每年诵经会,开支70多石,还有“听候府衙往来官事”。福国寺土地来源多半靠原来木氏土司“施入常住”,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10亩,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264亩,清初顺治、康熙年间先后七次“开垦施入”224亩。[20]

学校也有学田。例如,雪山书院,知府管学宣捐银70两买了剌是里中下则地230亩,后又买剌沙里地一块,又“阿喜乡约李吉利自首隐种阿喜北浪沧官田大小三十八丘,官地十一块,原无条米,知府管学宣拨入书院”。节义馆有田亩77.1亩,白沙馆有田86亩,当初雍正十一年(1733年)“知府靳治歧捐银一百两,买置束脩田庄,被头人虚捏侵食”,后才被万咸燕查明。[21]

农村土地关系也在逐步发展变化,有的土地不断典当买卖。例如,原丽江县坝子白马里农民和惠珍因“年荒缺用,情愿将祖遗上则田壹双壹亩(即5亩),当凭中证杜卖与大研里民杨顺名下为业,实受田价银壹百肆拾捌两整,入手应用”。这是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的事。过了四年,杨顺及其4个儿子把该田以原价卖给至尊阁,“自卖之后,任凭住持僧拨田收租、投税清尾,永远勒石,此系情愿,永无异言”[22]。

光绪十四年(1888年),牛阿布“情因付欠喇嘛寺银,无处添办,只得请凭说合,将自己祖遗两份铺面两间,前后天井楼上下,转典与吕大爷坤玉名下为业,实授价银三十五两入手应用。当时即明银无利,铺无债,此系二比情愿,亦无逼迫成交”[23]。

鲁甸是丽江与维西交界的边远山寨,社会经济发展比较缓慢,土地也在逐步易主。我们看到44份契约,大约可分三类:

(一)典当土地

有嘉庆十二年(1807年)至光绪三十年(1904年)6份契约。典当原因是家中“急迫使用,无处借贷”或“官事急用”。方式一般是银田两项交凭中人,并申明,中间并无私债货物准折,亦非逼迫成交,日后有银任随赎取,无银永远耕种,银无利,田无租。从嘉庆十二年(1807年)至咸丰四年(1855年)48年期间,土地典当有四人,都是当与打米杵村瓦吉(和吉)的。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和光绪三十年(1904年)两份是当给打米杵村华万兴的。其中一份先当后卖。该地是光绪二十一年(1894年)由杨仪弟兄出当与华万兴的,可能原地主是和占元,于光绪三十年(1904年)干脆卖与华万兴,申言三面言定,自卖之后,和杨二姓子孙世无异辞,以及加添等弊。

(二)直接出售

这种契约最多,共30份,占总数的70%,从乾隆四十年(1775年)至宣统元年(1909年)。出卖的原因多半是因年荒、嫁女、喜事、丧葬、缺少耕牛等情况,“一时急用,无处借纳”,卖主较多,有的一卖再卖,如娘叔家,分别于嘉庆五年(1800年)、六年(1801年)、十三年(1808年)三次卖地三块给和吉。买主则较集中,从嘉庆五年(1800年)至道光三年(1823年)间多半是和吉,以后买主也可能是和吉子孙,最高卖价二起各为30两银子,均系水田,大小各五六丘,最低的一块麦地1.8两,一般多为10多两。总计621两,外加一些实物。有的契约上写明“价足银数,永远割藤,我卖主情愿抱石投江,不至取赎”。但如吾苴家,曾于道光三年(1823年)卖地一块给和匀文家,后同治九年(1870年)“当日央请凭中再加义助银贰两,以作挥迪安埋之资。自此之后,不敢再三加找”。

(三)租种土地

有嘉庆二十年(1815年)以后租约10份,其租地原因如和六四“为因甚窘急极贫,地无立锥”,租之前要向地主送“水礼”布一二件,或者纹银若干两。租子有两种:一是收成,“两半均分”;二是固定租子,并规定“如数完纳,不敢欠少升合,倘若欠少等弊者,任凭佃主x理论”,“任随地主拨佃另放,找佃客”,“若有佃客在地多事生非,任随地主拨佃,我领主不敢异言反悔”。


参考文献及注释:

[1]《新纂云南通志·农业考》。

[2]刘慰三:《云南志略》卷三。

[3]吴大勋:《滇南闻见录》。

[4]张泓:《滇南新语》等。

[5]吴大勋:《滇南闻见录》。

[6]吴大勋:《慎南闻见录》

[7](光绪)《丽江府志,名宦》

[8]“地理志风俗”条。

[9]吴大勋:《滇南闻见录

[10]《新纂云南通志·物产考·矿产》

[11]吴大勋:《滇南闻见录》

[12] 《新纂云南通志·盐政考》。

[13] 同上。

[14]《纳西族社会历史调查》,云南民族出版社1983年版,第27页。

[15]吴大勋:《滇南闻见录》。

[16]李根源:《滇西兵要界务图注抄),《云南史料丛刊》第37辑,云南大学历史系民族历史研究室1979年油印本。

[17]参见赵银棠《玉龙旧话》,1947年铅印本,第77页;赖敬庵、杨超然《丽江工商业资料》,《丽江文史资料》第3辑。

[18]丽江府户口缺历史系统数字,该数学采自《嘉庆重修一统志》,该书最后断至嘉庆二十五年。

[19]《丽江府各寺观田地顷亩清册》,云南民族调查组抄录,原云南省历史研究所存。

[20]同上。

[21](乾隆)《丽江府志·学校》

[22]参云南民族调查组在丽江调查抄录的田地契约材料,原云南历史研究所存。

[23]同上。


执行主编 和志菊

责任编辑 杨杰宏

文章来源 郭大烈、和志武著《纳西族史》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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